1.放松阶段:一个月左右
(1) 减少对于儿童的要求。其实我们很多的要求是为了大人的面子。我们应该转换从儿童的角度分析问题。我们总结一下目前我们对于儿童都有哪些要求,分析这些要求的合理性。可以仅仅从健康、安全两方面制定几条规则,例如不能碰电插座、大小便去厕所、饭前便后要洗手等。
(2) 停止强迫性的训练。强迫性的训练是不尊重儿童的,而且会造成儿童的伤害和行为问题等。
(3) 做儿童喜欢的活动。每天跟儿童做他所喜欢的活动,以其喜欢的方式。等待儿童邀请。
(4) 大人在生活中自娱自乐,减少对于儿童的关注。对儿童加入与否不做要求,儿童加入时不要立刻围上去。
(5) 大人感觉累时可以休息一会儿。
2.引导阶段:(大人在自娱自乐时可以加入的内容,但仍然不做要求)
(1) 在儿童身边放一个可能加入需要的道具。
(2) 偶尔经过儿童身边时把手中的道具作势递送给儿童。
(3) 及时捕捉到儿童的眼神。当儿童看着大人自娱自乐的时候,大人及时跟儿童对视,微笑分享高兴的心情。
(4) 在做儿童喜欢的活动时加入微小的改变。比如追逐时把椅子摆放成一个小障碍。改变尽量微小,宜慢不宜快,不要急躁,在这点上大家要相互提醒帮助。
(5) 大人可以不时休息一会儿。在休息的时间,留心儿童的举动,确保及时捕捉到儿童的邀请。
3.商量/讲条件阶段:(大人与儿童共同商量决定活动的内容或形式。大人提出一些要求,但儿童也可以提出他的意见)标志:越来越容易引导、笑容越来越多、声音越来越大、做活动越来越主动要求。儿童全面打开的时候就是我们要提要求的时候。
(1) 在跟儿童做他喜欢的活动期间,偶尔要求他先完成一个举动再继续玩。例如从椅子底下钻过来荡悠悠。
(2) 当儿童要求做他喜欢的活动时,告诉他那完成以后需要满足大人的一个要求作为交换。比如荡悠悠过后要亲妈妈一下。
(3) 当儿童要求做他喜欢的活动时,告诉他要先满足老师的一个要求再做。比如先翻个跟头再荡悠悠。额外的要求。
(4) 在应儿童的要求做他喜欢的活动时偶尔开玩笑地加入一些改变。比如当儿童躺下去准备荡悠悠的时候开玩笑地说“我拖你开火车吧”。注意一定是偶尔,不要惹儿童生气。
(5) 大人在自娱自乐时对儿童发出邀请。例如“来吧,一起来开火车吧,嘟嘟——”。但并不强求孩子一定参与。
(6) 大人感觉累时可以休息一会儿,休息期间主动对儿童发起享受愉快的目光交流
(7) 大人在做儿童喜欢的活动时可以为了自己的快乐先随自己的心玩一下再满足儿童。比如荡悠悠的间隙开心地打两个滚再起来继续荡悠悠。这可以让儿童明白,并非只有自己是全部,要尊重他人,能等待,这也是权利义务阶段的过渡萌芽。
4.权利义务阶段:(儿童有享受快乐自由的权利,也要履行完成某件事情的义务)条件:RDI进入参照阶段、对商量越来越能配合
(1) 为儿童制定一个模糊的课程表。例如户内活动时间和户外互动时间,但在每个时间段儿童有选择活动内容与形式的权利。但这阶段的选择已经不是仅仅停留在全部按照儿童喜欢的模式进行,要注意给儿童加入更多的要求。
(2) 规定一日的特定时间段为精细活动时间,并且要在某个特定的地点进行。例如每日下午2:30-3:30要进行精细活动,这段时间必须坐在桌子边,不过精细活动的内容可以依儿童兴趣选择,中间可以休息2分钟。不过如果发现儿童非常不喜欢,我们还是应该检讨自己的活动内容是否不够有趣,尤其要注意每节课的课前铺垫与课堂导入。
(3) 为儿童制定一个大致的课程表,但课程内容主要以儿童兴趣为主。例如一日有游戏课、感知课、精细课、运动课等,每个时间段要在特定的地点,但儿童近来喜欢双脚跳则运动课以双脚跳为主。每节课应该事前设计一个活动程序。
(4) 在某些时候要求儿童必须要完成某件事情。比如每天必须要写满三行字。建议这部分义务留给家庭进行。
(5) 在家庭中要求儿童尽到一定的义务。例如饭前端饭、拿筷子、从超市回来帮忙提东西、洗自己的小袜子等。
(6) 注意:权利义务阶段注意平衡儿童的权利与义务,防止老是对儿童提要求,提要求的同时注意给儿童更大的选择权利。
总体思路:
1.步子宜慢不宜快。
2.活动由琐碎向整体主题过渡。开始可能只是孩子喜欢的琐碎的活动,很零散,但要逐渐将每个活动串联成有意义的主题。
3.前两个阶段最少要三个月。
4.结合RDI中的分享式语言与动作示意,要尤其注意肢体动作的表现力。
5.所有的时刻注意儿童的情绪。
6.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儿童的主动性,所以在任何时候如果发现儿童有一点点动手的苗头,就要放手鼓励儿童自己来做。